前言:《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于2006年2月发布,只有三章八条,1300多字,经2014年1月修订后为八章三十二条,5500多字,新准则较原准则有很大改动,部分客户对新的职工薪酬准则解析不透前来咨询我所,现我所就新的职工薪酬准则若干问题统一回复如下:
问:新准则修订的基本情况是什么?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于2006年2月发布,2014年1月修订后的新准则有很大改动,职工薪酬的范围进一步延伸到离职后福利,对于给受益人的福利也明确包括在内;更明确了全职、兼职与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工的定义;并将职工薪酬分为短期薪酬、离职后、辞退福利和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其中,短期薪酬又划分有短期带薪缺勤和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问:新准则中职工的概念是什么?
答:新准则第三条:“本准则所称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
问: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职工包括哪些?
答: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问:新准则中职工薪酬的定义是什么?
答:修改后的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以及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嘱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共五部分。其中,原准则中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归入“短期薪酬”;短期薪酬中增加了短期短期带薪缺勤和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长期带薪缺勤和长期利润分享计划归入“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问:新准则中的“利润分享计划”是什么?
答:“利润分享计划”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它是指企业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分为“短期利润分享计划”和“长期利润分享计划”,前者在“职工薪酬—短期薪酬”中核算,后者在“职工薪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中核算。 |